首頁 > 成功案例分享 > 當事人因妨害自由案件,委任本所范家振律師,獲緩刑判決
當事人因詐欺等案件,委任本所范家振律師。案件經檢察官上訴後駁回,維持原審緩刑判決。
當事人因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案件,委任本所范家振律師,獲不起訴
當事人因請求離婚等事件,委任本所高峯祈律師、廖顯頡律師、蘇怡慈律師,獲勝訴判決。
當事人因賭博案件,委任本所范家振律師,獲無罪